第(1/3)页 中午,李牧就已经回到木屋,开大门,小妹乖巧的坐在火炉边烤着火。 “哥哥,哥哥,今天怎么就回来了?” “哈哈哈,今天运气好就回来早些,咱们炖猪蹄吃。” “好好好,我可爱吃猪蹄了。” 李牧摸了小妹的头,意念进入储藏空间取下一只猪蹄,还有一些猪肝,动物肝脏含有大量的铁元素,能很好的解决浮肿问题。 野猪蹄子太硬了,足足炖了两个多小时,猪蹄才是软烂了,李牧把猪肝切成薄片倒进了锅里。 等着水开了,立马停了火,不然猪肝老了可就不好吃了。 李牧给小妹碗里夹了一大块猪蹄和几块猪肝,“快吃吧,小馋猫。” 李燕用手直接抓着软烂的猪蹄就开始吃了起来,半张脸都是油脂,“慢点吃,锅里还有好多,没人跟你抢。” 小妹也不吱声,就光顾着啃着猪蹄,看着妹妹吃的香甜,李牧也抓起一块,这野猪蹄不愧是野猪身上最好吃的部位,软糯弹牙。 “昨天去公社,怎么就忘了弄点高粱酒呢?这猪蹄配上高粱酒那不得起飞呀,失误呀,失误呀。”李牧心里暗自恼怒。 啃着的猪蹄都没有那么香了,这么硬的菜,就应该配酒。 这顿饭李牧足足吃了4个窝窝头,一只大猪蹄和一斤多的猪肝,被兄妹俩给造完了。 摸了摸圆鼓鼓的肚子,“真爽,还是山里好,不然如果你在屯子里吃顿肉,肉香迎风能飘出去几里路,这会让别人眼红,特别是这个年代,动不动就是给你扣帽子。” 野猪蹄炖的时间太久,吃完饭天色已经黑了下来,洗漱完,李牧给小妹说完故事就睡觉了。 ......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