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你的名字叫格尔斯吧?” 张浩没有回答壮汉的问题,而是反问了一句。 名叫格尔斯的壮汉脸色顿时一变:“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?” “我在怒风小镇看到了你的通缉令。” 张浩喝了一口又苦又涩的啤酒,淡淡道:“上面悬赏10个金币。” 刷! 一道锋利的尖刀对准了张浩,格尔斯脸色阴沉:“你是赏金猎人?” 屋子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,所有人都站起身,摸向自己的武器,冷冷盯着张浩。 “不,我也是罪犯。” 张浩耸耸肩:“你没看到我的名字吗?红色的。” 格尔斯低哼一声:“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 “有人托我给你捎句话,不过,这里人太多不方便。” 张浩指了指门外:“我们去外面说。” 格尔斯犹豫片刻,觉得张浩不敢乱来,便点点头:“走吧!” 两人走出木屋,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停下,张浩瞥了一眼木屋的窗户,只见一群人站在那里,正望着这边。 “说吧,谁给让你来找我的?” 格尔斯依然紧握腰间的尖刀,神色警惕。 “米拉小姐。” 张浩说出一个女人的名字,格尔斯一愣:“金玫瑰旅店的老板娘?” “没错。” 张浩微微一笑,道:“你应该没有忘记,你和她之前发生的事情吧?那一夜,你们在房间里……” 格尔斯咳嗽一声,神色有些不自然:“我当然不会忘记,这辈子都不会忘记!” “可惜,我们不可能在一起!” 他的神色有些黯然,“我是个通缉犯,一旦我回去,立刻会被绞死!” 张浩点头:“我知道,不过我记得,好像可以上交罚金来赎罪是不是?” 格尔斯沉默片刻,道:“没错,不过罚金是赏金的十倍,我拿不出来……” 其实,他当初之所以被通缉,就是因为有个贵族老爷调戏米拉,他忍不住动了手,打断了老爷的鼻梁骨。 于是他便受到通缉,开始亡命天涯。 之后,他加入了盗贼团伙,成为骨干,这也是迫不得及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