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-这对狗男女-《相公居然又又又忘了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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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没受伤没受伤,挺好的。是个误会,我从顾府吃了晚膳就回来了,并没有被人撞见在巷子里被打,你不要这么大惊小怪的。”

    第二日早起,陆梦琪还没睡醒,就有人在门外喊道“大少爷,少夫人,你们快去看看吧,门口来了好多人。”

    陆梦琪和顾元清起身出来时,顾府门外已经围了一群人了,都在说着陆家大小姐不守妇道,和人厮混。

    这事陆梦琪也不方便直接出面,就交由淳城府尹负责了。

    陆梦琪觉得不能坐以待毙,因此发动了大耳查的人,帮忙调查这件事情。

    对簿公堂时,陆梦琪虽然底气十足,但架不住围观的人众多,这种被这么多人观看自证清白的情况,陆梦琪还是第一次遇到,难免有些紧张。

    “陆梦琪,你可看看,这是否是你的发钗。”淳城府尹递过来一直发钗,陆梦琪发现,这的确是自己的发钗。“是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里是证人证词,有人看到你当晚的确进入了那条小巷,但却未从里面出来,你是否承认。”

    “我承认我进去过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可见过原告宋元娘的相公,刘永安。”

    “见过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可否承认,与刘永安在巷中偷情,害怕被抓而逃跑。”

    “不承认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。”

    “有,大人请看。”陆梦琪从袖兜中拿出来一只发钗和几张纸,是昨晚那只红色的发钗。“这是我昨晚所带的发钗,这是陆府外以及我经过的一些摊贩的摊主,看到我所带这只发钗的证词。”

    “呈上来。”

    “禀大人,如若我真与刘永安行不轨之事,那他定然可以说出我身上的特征,诸如,身上的痣或疤痕之类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家相公还未与你行不轨之事,你就将他打晕了,他自然是什么都不知道的,现在还在家里迷糊呢。”宋元娘听完陆梦琪的话,赶紧出口反驳。

    “那你有何证据,证明我与你家相公偷情?只是一起进入了同一条巷子,就是偷情吗?”

    “宋元娘可否还有其他证据,如果没有证据,就此结案。”

    “有有有,这是她的手帕,是她赠予我相公,并相约晚上在巷子私会。”宋元娘又掏出来自己兜里的一块手帕“是我今早,才从我相公那里找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陆梦琪,这可否是你的手帕。”

    “是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什么要说的?”

    “有,我这里有证据,证明宋元娘是故意栽赃陷害。”陆梦琪将昨晚的字条递了上去后,又将一封书信递了上去。

    “大人请看,这是昨夜,我家相公顾元清收到的字条,这是刘永安写与他娘亲的家书。”昨夜,陆梦琪连忙让人去刘永安家搜查了一番,找到的这封家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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